数字化人才

青海:到2025年末 培育至少1200名数字技术技能人才

来源:西海都市报      更新时间:2023/11/6      浏览:

  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发布,明确到2025年末,培育至少1200名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应用、能够解决复杂问题的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为推动我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培育领域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省内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员均纳入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培育有分类培训、考核评价和多元培养三种方式。

  培训工作明确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原则,以“人才+项目”的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着力培养一批数字技术领域高水平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技能人才培训,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数字技术培训项目,面向企业正在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或拟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毕业学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开展培训,培训培养一批数字技术领域知识型、技能型高素质技能人才。

  在政策支持方面,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培训学时可按规定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加大激励政策扶持,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在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数字技术工程师,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纳入省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统一管理。对参加技能培训班的人员,纳入省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对于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实施细则及相关补贴标准另行通知。

  保障参训人员待遇,经用人单位批准,脱产参加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培训及等级认定的人员,培训及等级认定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扣减工资和福利,确保技术技能人员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

  贯通技术技能职称通道,参加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人员,经评价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重要参考依据。相关专业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

  探索人才培育新路径,支持培训机构会同省内有数字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市州、部门、单位开设“订单班”,按需、精准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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