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专家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是坚实支撑,数字经济是重要驱动力量。
《决定》明确了“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等一系列要求,持续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出要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张立称:“构建更加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坚持创新发展和规范发展并重,鼓励数字技术在更广范围试验应用,坚持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健康发展。”
张立表示,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大量涌现,产业治理要素、主体、场景、环境日益复杂。为进一步拓展数实融合广度和深度,急需健全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张立表示:“加强行业融合领域的制度创新,打破行业垂直管理壁垒,引导数据、金融等关键要素更多向数实融合领域流动,支持更多融合型业态和模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