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最高检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依法打击故意损害商业信誉、虚假广告宣传等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提到,要依法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故意损害商业信誉、虚假广告宣传等犯罪,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支持企业金融创新,保护投资人和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支持企业合法利用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跨境双向流通渠道开放等便利化政策开展经营活动。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慎重处理企业涉税涉汇案件,严格非法经营罪等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犯罪的认定,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
在营造创新开放的投资环境方面,《意见》明确,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加大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和保护对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改进提升,正确处理平行进口、贴牌加工出口、临时过境等贸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关于强化法律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强化对涉及自贸试验区经济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案件违法立案特别是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违法适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以及财产刑执行不当、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物等问题。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注重加强对涉外民商事纠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深入研究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在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评估机制等方面提供检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