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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办法 8月1日起施行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更新时间:2021/5/11      浏览: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船舶过闸行为,维护良好的过闸秩序,保障船闸安全畅通。《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三条,分为总则、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评定、奖惩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六章。综合我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办法》明确以船舶为主体进行信用管理,将船舶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和过闸活动信息,对船舶的荣誉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进行归集,在此基础上进行以等级评定为主的过程监管和结果应用。

  《办法》对涉及安全、环保、AIS设备开启等关键性的过闸行为设置了大分值信用分,突出了信用管理在船闸日常运行管理中的抓手作用;同时,就船主与船员最关心的过闸时间,提出AAA级和AA级船舶可以使用船舶信用积分兑换优先过闸服务,鼓励船员努力获得更高的信用积分,享受更好更快的过闸服务。

  《办法》通过对船舶信用积分实行加减分制,并将不同的信用积分与船舶等级相关联,将船舶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有利于清晰掌握单个船舶信用情况的效果、全面了解行业主体信用分布情况。对不同等级的船舶,依法依规加强奖惩措施管理,如吃水申报、过闸检查、便民服务、优先过闸服务等,鼓励船舶获取更高的信用积分和船舶等级。

  《办法》实现了与《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管理办法》的有效衔接。部分船舶过闸过程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列入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分标准;船舶等级高低,将作为其所属经营者列入水路运输市场“红黑名单”的依据。《办法》还规定,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苏北处将船舶过闸有关信用信息归集至指定系统,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实施联合奖惩。

  《办法》的修订出台,明确了过闸船舶信用管理的职责分工,实现了船舶过闸管理手段的改革创新,加强了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应用,对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船舶过闸行为、保障船闸安全畅通,将产生积极的指导及推动作用。(厅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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