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组织开展首批山东省数字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齐鲁软件园高端软件产业集群等15个集群被认定为首批山东省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产业集群指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等数字经济核心领域的企业及科研、金融、物流等相关服务行业和公共平台在地理或网络区域聚集而形成的产业活动空间形态和网络化组织形态,也是传统产业集群随数字经济发展而动态演化的结果。
近年来,山东深度促进数实融合,激发数字经济“强引擎”,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全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以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为重点,今年山东培育认定首批“首件套”产品73个、数字产业先锋企业30个、数字产业集群15个,形成涵盖产品、企业、集群完备的支撑体系。首批获得认定的数字产业集群,需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强化要素保障,理清发展定位、做强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条、提升规模效益,塑强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